2024年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為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所屬公益一類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為滿足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全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系統(tǒng)公開選聘工作人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數(shù)量
選聘崗位及崗位條件等詳見《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詳見附件,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選聘范圍
全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系統(tǒng)范圍內,事業(yè)單位編制在編在崗的人員。
三、選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實績突出,具有較高的群眾認可度;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心理條件;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距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5年以上;
5.在原單位連續(xù)工作滿3年(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現(xiàn)聘于專業(yè)技術十級經濟師崗位,且取得相應的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yè)資格證書);
7.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5.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以及對流動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網(wǎng)址:南通人事考試網(wǎng)上服務平臺http://rsks.rsj.nantong.gov.cn),網(wǎng)上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證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1.報名、照片上傳:2024年12月29日09:00~12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高度170像素,寬130像素,大小不超過30kb。
2.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2024年12月30日09:00~2025年1月1日16:00。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按照本公告和國家、省、市相關規(guī)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網(wǎng)上初審。
3.陳述申辯: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日期間09:00~17:00。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陳述申辯,聯(lián)系電話:0513-59009635。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4年12月30日09:00~2025年1月1日17:30。
5.報名者按照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在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對信息填報不準確或報名資料不全的,應在報名時間內,如實補充填報和提供相關資料。因報名過遲、提供資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6.本次選聘不收取任何費用,通過初審并且上傳的照片審核通過人員,即報名成功。選聘崗位數(shù)與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核減選聘崗位數(shù)量。核減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官網(wǎng)(https://zrzy.jiangsu.gov.cn/nt/)公告。
7.注意事項:報名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同時應作出所在單位已同意報名的誠信承諾。報名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名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二)筆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筆試內容?荚嚳颇繛榫C合知識和能力素質。本次筆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和考點的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于2025年1月3日09:00-24:0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同時進入適崗評價。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組織,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以及以下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學段的學歷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3)近三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4)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工作經歷和任職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5)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工作成果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6)所獲表彰獎勵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7)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8)參加各種賽事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9)其他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報考資格,被取消報考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人選。應聘人員請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適崗評價
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組織專家對應聘人員進行適崗評價,主要從工作經歷、職業(yè)資格、考核獎懲、獲獎表彰等方面考察報名人員能崗相適度并量化打分,滿分100分,保留兩位小數(shù)。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由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組織實施。根據(jù)筆試成績占60%、適崗評價占40%,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計算結果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官網(wǎng)公告。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成績占30%、適崗評價占2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七)體檢、考察、公示、辦理手續(xù)和遞補
1.體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選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若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以適崗評價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由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當場(當日)復檢項目,由體檢機構直接進行當場(當日)復檢;非當場(當日)復檢項目,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由體檢組織機關選擇另一家定點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懷孕考生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孕期結束再完成體檢。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疾靸热莅ㄕ伪憩F(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3.公示。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報經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按管理權限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官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4.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流動的,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并辦理流動手續(xù)后,按規(guī)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未經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流動。
5.遞補。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選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以適崗評價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1)選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五、紀律監(jiān)督
1.本次公開選聘本著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原則,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和市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2.選聘工作中,存在應當回避情形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對違反流動管理規(guī)定的,不予批準或者備案,已經作出決定的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經辦人員,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涉嫌違紀違法需要追究責任的,依規(guī)依紀依法予以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3-59009510。
附件: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docx (22.2 KB)
南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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