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豫區(qū)2023年招聘宿遷技師學院教師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guī)〔2016〕1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16名,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2023年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22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宿建發(fā)[2017]193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10.2023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11.宿豫區(qū)內各學,F有在編教師。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或專業(yè)技能測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宿豫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面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 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5月15日9∶00-2023年5月20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5月15日9∶00-2023年5月21日16:00;
繳費時間:2023年5月15日9∶00-2023年5月22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網上繳費,報名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180.106.80.10:8082/suyu_
2. 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考生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2)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對報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6)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 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2023年5月24日9:00— 5月26日12:00。
打印網址:http://180.106.80.10:8082/suyu_
(三)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
時間地點:筆試或專業(yè)技能測試見準考證。
01-08崗位筆試內容:筆試內容是普通高中相應的學科知識和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師德規(guī)范等,其中以學科知識為主;
09-11崗位技能測試內容:09崗位技能測試內容具備網絡設備、服務器配置、網絡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識與技能,熟悉程序設計;10崗位熟悉虛擬現實技術或虛擬現實技術與應用,熟悉3D計算機圖形學專業(yè)知識,精通Unreal Engine/unity引擎及各種3D美術內容制作工具,如:3ds Max 、Maya、Zbrush、Houdini、Photoshop等;11崗位熟悉電商新媒體運營、電商店鋪運營、電子商務美工和電商直播等。
考生筆試和技能測試成績不低于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考生成績在宿遷市宿豫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公布。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含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四)資格復審
筆試和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和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上述規(guī)定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01-11崗位考生參加面試前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資格復審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證件照1張;
(2)身份證(二代);
(3)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議書;
(4)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需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屆時予以解聘;
(5)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暫不提供。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6)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7)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其中,(2)—(7)項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等,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按規(guī)定,屆時將規(guī)定遞補截止時間。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并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豫區(qū)政府網上公布(http://www.suyu.gov.cn/)。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采取演課的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面試總分60%的為合格。
01-08崗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09-11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01-08崗位按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09-11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并在宿遷市宿豫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合格人選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辦理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宿豫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公示無異議后,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由招聘單位報區(qū)人社部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享受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待遇,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考試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
1.本簡章由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負責解釋。
2.年齡規(guī)定。18周歲以上指2005年5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7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政策咨詢電話:0527- 84491059(宿遷技師學院組織人事處)。
監(jiān)督電話:0527-84465736(宿遷市宿豫區(qū)人社局事業(yè)科); 0527-84469511(宿遷市宿豫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十五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1. 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2023年公開招聘宿遷技師學院(宿豫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崗位簡介表
江蘇省宿遷技師學院
宿遷市宿豫區(qū)教育局
宿遷市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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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23年5月江蘇省揚州中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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