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2022年招聘工作人員長期公告(二)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qū)神農路1號。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yōu)化師資結構,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yōu)秀人才。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為: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學歷或具有副高職稱及以上的緊缺急需學科人員,年齡放寬5歲,緊缺急需學科詳見崗位表。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yè)生崗位。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yè)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一致。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2022年11月28日9∶00-2023年3月31日16∶00;
2、資格初審:2022年11月28日9∶00-2023年4月1日16∶00;
3、陳述申辯:2022年11月28日-2023年4月2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2年11月28日9∶00-2023年4月3日18∶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招聘部門(單位)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本公告為長期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自公告發(fā)布7個工作日之后,根據(jù)報名情況,自行組織考核。崗位招滿即止。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補充填寫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論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并標明是第一作者或獨立作者或通訊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課題(注明主持或參與以及排名、科研經費等信息)和科研獎勵(注明排名、獎勵級別等信息)等情況,未填寫論文及課題情況的視作無相關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jù)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資格復審
考核前,由學校組織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考核。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
2.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3.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職稱證書、中共黨員證明等)。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為面試。
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將通過電話、短信或網絡告知應聘人員,未按通知要求參加考核者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內容以本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學術背景、業(yè)務水平及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
考核結束后,根據(jù)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及心理測試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同時還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jù)考察、體檢和心理測試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心理測試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30個工作日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
3.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89668027、89668028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舉報信箱:
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tǒng)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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