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洪澤縣政府雇員公開招聘簡章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fā)展對緊缺專業(yè)人才的特殊需要,根據《洪澤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洪澤縣政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洪政發(fā)[2008]140號)和《縣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府雇員制度的補充規(guī)定》(洪政發(fā)[2010]42號)文件精神,2011年洪澤縣面向全國公開招聘38名政府雇員。
一、報考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
(三)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含成人高校及電大中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普通班,下同),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
(四)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1年洪澤縣政府雇員招聘崗位簡介表》);
(五)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錄用后,愿意服從組織統(tǒng)一分配具體工作單位和工作崗位。
二、報名
每個報考者根據條件要求報考一個相應崗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考者任選一種報名方式)。
(一)現場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現場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3張;
(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已就業(yè)的還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省教育廳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與復印件;
(4)符合雇員招聘條件中規(guī)定的其它相應證明材料或證書;
報考者經資格初審符合條件后,如實填寫《洪澤縣政府雇員招聘報名表》,并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報名時間:2011年5月30日—6月3日
每天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洪澤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洪澤縣東風東路70號人才市場三樓)
6月9日、10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電子郵件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詳情參見附件2《電子郵件報名指南》。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的辦法進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每個崗位報名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比例須達2:1,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不足2:1的相應削減該崗位的招聘名額,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該崗位的空缺名額調劑給其他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如果該崗位在接受調劑且核減了崗位招聘人數之后,仍達不到2:1筆試比例的,取消該崗位。
筆試內容:1、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綜合卷);2、除報考011崗位(英語)、012崗位(法律類、中文文秘類、計算機類)的考生外,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需進行專業(yè)加試,專業(yè)加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的專業(yè)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1年6月11日
上午8:30-10:30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
下午14:00-16:00專業(yè)加試
筆試地點屆時見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按筆試得分從高到低(專業(yè)加試的考生,按公共科目成績40%、專業(yè)加試成績60%的比例,以百分制折合成績),以崗位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不足比例的按實數進入。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準考證,并公布在洪澤人事人才網上。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輪。面試結束后當場告知考生面試成績。
(三)體檢與考核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專業(yè)加試的考生按折合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折合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實際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組織體檢。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按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與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與考核標準進行。
(四)公示及雇用。經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雇用人員,擬雇用人員名單在洪澤縣政府網、洪澤人事人才網等有關媒體上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招考領導小組統(tǒng)籌分配擬雇用人員到相應的政府部門和事業(yè)單位,并報縣政府審批。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取消雇用資格。
被雇用考生與其他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在規(guī)定的報到期限內,如本人不能按規(guī)定期限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雇用后管理
被雇用人員與雇用單位簽訂《雇用合同書》,并規(guī)定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xù)按照合同規(guī)定雇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雇用資格,由個人自主擇業(yè)。
被雇用人員的檔案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保管,并在雇用期間辦理人事代理。
被雇用人員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障以及其他管理事項按照我縣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堅持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確保新雇用人員的政治、業(yè)務和身體素質,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jiān)察局:0517—87229902
縣委組織部:0517-87222175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7—87211609
六、本簡章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7-87222175,0517-87229091。
附件2:電子郵件報名指南.doc
附件3:洪澤縣政府雇員招聘報名表.doc
中共洪澤縣委組織部
洪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