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揚州市邗江區(qū)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 教師資格公告
受疫情影響,我區(qū)原定2020年上半年開展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與下半年認定工作合并開展。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規(guī)定,按照簡政便民、優(yōu)化服務的要求,現將2020年揚州市邗江區(qū)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邗江區(qū)教育局受理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人員,屬于我區(qū)認定受理范圍:
(一)具有邗江區(qū)戶籍;
(二)在邗江區(qū)居住,持有有效期內的我區(qū)居住證;
(三)在揚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或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根據市局安排:
揚州大學2020應屆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在申請認定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在邗江區(qū)教育局受理認定;在揚高校2020應屆全日制非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在邗江區(qū)教育局受理認定。
(四)駐我區(qū)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五)持有我區(qū)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工作地在我區(qū)而戶籍所在地(持居民戶口簿)、居住地(持居住證)不在我區(qū)的不能在我區(qū)認定。
二、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區(q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
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 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上述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yè)”,“結業(yè)證”“肄業(yè)證”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五)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
三、認定工作安排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
認定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1日—8月20日(報名期內每天7:00至24:00)。
2.申報網址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
3.選擇“現場確認點”
所有申請人均需選擇“邗江行政服務中心綜合辦窗口”為確認點。
4.申報事項提醒: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省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步驟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學位信息目前尚未實現在線核驗,一律自行上傳證書信息。
“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報名
在我省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取得《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由“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tǒng);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與所學專業(yè)一致且層級對應的教師資格,由“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tǒng)。
申請人所有申請人均需選擇“邗江行政服務中心綜合辦窗口”為確認點,在系統(tǒng)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
(3)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 “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提醒:完成網上報名后,保存好報名號,現場確認預約需提供報名號核對信息。
(二)現場確認
申請對象于8月24日—8月28日(上午8:30~11:45,下午2:15~5:00)邗江區(qū)行政審批局二樓綜合辦49號窗口(邗江區(qū)百祥路35號,電話:0514—87896552),申請者提供報名號并將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提交至現場確認,逾期不能提供者不能參加下一階段認定。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為避免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時人員過度集中,網報成功后,申報對象掃描下方圖片,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現場確認時間預約,并生成“預約碼”。
申請對象應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和“行程卡”,現場確認當天“蘇康碼”和“行程卡”均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憑當日“預約碼”進入確認點。為保障人員公共衛(wèi)生安全,申請對象需全程佩戴口罩。
預約圖片(微信掃碼填寫相關資料預約):
(三)體格檢查
體檢時間暫定為2020年9月,材料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及體檢工作安排于2020年9月4日前公布在邗江教育網(http://www.hj.gov.cn/jyj/) “通知公告”欄。體檢結果將在體檢結束后公布在邗江教育網,體檢合格視為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認定條件。
(四)證書發(fā)放
體檢結果公布后,認定機構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的領取時間將在邗江教育網公布。
四、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戶籍所在地為揚州市邗江區(qū)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揚州市邗江區(qū)居住的,需提供我區(qū)有效期限內的居住證;
3.在揚高校全日制2020屆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作為應屆畢業(yè)生身份證明;全日制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駐我區(qū)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區(qū)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區(qū)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通過的可不提交。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tǒng)”(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載打印,認定系統(tǒng)能驗證通過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檔案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yè)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其畢業(yè)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tǒng)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申領我省統(tǒng)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學科、學段、身份證號)。
注意: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五、有關說明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申請人作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四)邗江區(qū)教育局將通過邗江教育網(http://www.hj.gov.cn/jyj/) “通知公告”欄,公布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信息,如面向社會認定公告、現場確認時間、審核通過人員名單、體檢通知、證書領取時間和領取方式等事項要求,請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人員及時關注邗江教育網,以免錯過相應環(huán)節(jié),無法認證,特此提醒,不再另行告知。
國家和省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法規(guī)和文件參見江蘇教育網(www.ec.js.edu.cn)。
六、本公告由揚州市邗江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89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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